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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作家,新翻译理论创始人,现为哥伦比亚大学终身人文讲席教授,研究领域包括比较文学、中国现代文学、全球史、新翻译理论、后维特根斯坦语言哲学等,曾获美国古根海姆学术大奖。
英文专著有:The Freudian Robot(2011),The Clash of Empires (2004),Translingual Practice(1995), Token of Exchange(主编,1999),Writing and Materiality in China (与Zeitlin 合编,2003)等。
中文专著有:《语际书写》(1997,1999),《持灯的使者》(主编,2001,2009),《跨语际实践》(2002,2007),《帝国的线),《六个字母的解法》(2014),《世界秩序与文明等级》(主编,2016),以及第一部学术校注版晚清刊物《天义·衡报》(与万仕国合注,2016)。
法学院、医学院、商学院等可能非常出名,但走进美国校园,你会发现,它们都处于校园的“边缘位置”
美国高等教育和中国高等教育有很大的不同。您1990年获得哈佛比较文学博士学位,此后任教于美国多所大学,成为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终身人文讲席教授,您感受到的最大不同在哪里?
说到不同,我觉得最值得一提的,就是“文理学院”的理念和建制,它在美国高校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位置。毫不夸张地说,文理学院是美国教育最引以为豪的精髓。
比如,我们走进任何一所美国研究型大学,一进大门,首先看到的重要建筑,往往就是文理学院。比如加州伯克利大学,大门一进去,正对的楼,是文理学院下属的英语系,斜对面的楼是历史系、比较文学系,还有文理学院其他的系。
:哈佛法学院、医学院、商学院和政府学院都非常出名,但是当你走进哈佛大学的主校园时,就会发现,上述学院都处于主校园之外或“边缘位置 ”。很少看到美国的哪一所研究型大学,一进主校园的正门就是法学院的大楼,新闻学院、商学院、教育学院、职业学院等也从来不会占据校园空间的中心位置。
这和我们当前不少高校,法学、工商管理、金融等热门院系的建筑十分突出形成了对比。美国大学的空间格局是如何形成的呢?
文理学院的英文是liberalartscollege。这里的arts指的是欧洲中世纪教育传统中“七艺”概念———即文法、论辩术、逻辑学、算学、几何学、天文学、音乐。
美国的大学承续了欧洲大学的传统,重视广义的现代版的“七艺”,也就是文理双修,同时也包括现代意义上的社会科学。
其实,把liberalartscollege翻译成“文理学院”还是不太理想。我个人倾向于把它译成“开明文理学院”,liberal在这里含有“开明”和“开智”的意思。在香港,它被译成“博雅教育”,从字面上看好像主要指文科方面的教育。
不管被译成“博雅教育”还是“通识教育”或其他,liberalartseducation强调的是通过教育把“人格”树立起来,塑造一个完整的、大写的“人”。这个教育理念,其目标不在于让学生掌握一些具体的谋生技能,也不提供职业方面的训练,而是从多方面对学生进行教育,使他/她成为一个具有广泛的文化背景,高度的教养,道德、文化水平和判断能力的人。
大学四年,首先是对知识的没有界限的学习,经过一个阶段后缩小兴趣范围,对专业方面开始有一定的了解。也就是说,开明文理教育不等于是在职业教育之外再添一点文史知识,更不意味着能搞点音乐、聊点艺术,就是完整的人了。
对。开明文理学院的另一重要性,便是它的理念贯穿于整个大学的建制。美国的大学,从教学和研究的体制上看,基本上有以下几类。
综合大学(“必记本”注:四年大学学制,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开明文理学院(四年大学学制,只授学士学位),和公立社区学院(两年制,授结业证书或转学的副学士学位)。其中,四年制的综合大学里面还有研究型大学和教学型大学之分。
一流研究型大学,除了本科生的开明文理学院,通常设有文理研究生学院、法学院、医学院、经管学院等研究生院。开明文理学院承担了培养本科生的任务,文理研究生院负责培养博士生,因此两者的规模比那些以培养硕士生为主的职业学院都庞大。
法学院、医学院、经管学院、新闻学院、教育学院等培养的主要是硕士,提供的是某个具体行业所需的职业和专业训练。文理学院毕业的学生,如果有志于进入银行等金融机构工作,可以申请到经管学院或商学院攻读硕士,如果想今后在大学或科研机构专事研究工作,那么通常选择攻读文理学院的经济系博士学位。
也就是说,文理研究生院培养的主要是研究型人才。而法学院、医学院、商学院等研究生院并不培养科学家,也不培养思想家,而是直接面向社会,面向岗位。
事实并非如此。文理学院的教育,已经给学生打下了厚实的基础,能够满足大多数岗位的需求,是名副其实的“通才”教育。
不少学校的本科毕业生,因为优异的综合素质、巨大的潜力,在毕业时十分抢手。现在,在本科生阶段想到美国留学的中国学生日益增多,许多中国家长都想把自己的孩子送入名牌大学。但我在前面提到的第二类学校,即四年大学学制、只授学士学位的开明文理学院,由于规模小,因此经常被广大的中国家长所忽略。
在中国的许多家长看来,“学院”比起“大学”,总是等而下之。教育界似乎也有这种心态,因此近年来,许多“学院”都努力提升硬件,升格成为大学。尤其是前几年风靡一时的高校大合并,几乎让所有的“学院”都消失殆尽。
在这点上,美国的教育理念有着很大不同。在大部分美国人心目中,独立的开明文理学院尽管规模小,但往往代表着最经典的、最高质量的本科教育。
在美国,独立的本科生学院,且不说麻省理工学院和加州理工学院这样的现代工科学院,传统的开明文理学院如阿姆斯特学院、威廉姆斯学院、韦尔斯利学院都是一流的,声誉和学费往往不亚于哈佛、耶鲁、哥伦比亚等名校的本科生文理学院,因而成为很多美国精英阶层的首选。
刘禾:对。通常这样的学院只有两千多名学生,正因为小,教师才能够集中精力进行教学,不必花费大量的精力从事科学实验和论文发表。
刘禾:我所在的哥伦比亚大学就曾经讨论过要不要扩招的问题。哥伦比亚大学的开明文理学院有4000多个在校本科生,如果想要扩招50-100个学生,就必须进行慎重的考虑,因为一旦把入学门槛降低,声望也会随之降低。
近年来,中国高校的管理模式引起许多议论。比如,有学者呼吁:延续了多年的大学教师选留和升等制度弊端日益严重,需要反思。在这方面,美国高校有何可以借鉴的?
在这点上,美国的终身教授制度不得不提。美国大学教授的聘任,基本上是以教学年限与学术成果为考评标准的。教授每隔两三年应在学术方面上一个台阶,如果到了规定的年限,通常是任教职的六七年之内,还达不到取得终身教职的要求,这个人就会被解聘。这个制度,一方面能保证人才的流动性,同时又有一定的稳定性,可以留住真正优秀的研究人员和教授。
终身职位是美国的学术自由和思想独立的基本条件,如果没有终身职位制度,那些发表不受社会欢迎的观点的教授,就很有可能被解雇;而一些教授会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而去取悦于上级或者公众。
因此,终身教授制度能保证学界知识分子独立思考的精神、高校自由批评的空间,发挥大学对于整个社会的批评功能。
:不能说没有这样的人。但就我的观察,这样的人是极少数。对绝大多数终身教授而言,工作本身就是对他的激励。从整体来说,终身教授制度还是利大于弊,当然可以作进一步完善。
通常是,系主任任命三名终身教授组成委员会,对某学者提交的所有学术成果,逐一仔细研读,得出独立的判断,展开讨论,同时也会邀请校外的专家评估这位教授的学术成果。随后,学术委员会提交一个详细的报告,这份报告必须在全系的资深教授当中经过讨论和表决,然后和系主任的独立报告汇总,提交院一级的评审委员会,院级的评审委员也通常由三人组成,会进行新一轮的阅读和辩论,然后再对当事人的续聘、是否晋升为终身职的教授等提出建议。这其中的关键是,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都是保密的,保证专家进行独立、公正的判断。
我认为,考核不应该简单地看看统计数字,这是没有学术自信的表现。在美国高校,发表论文的刊物的名声,是一个参考因素,但即使是名声极好的刊物,我们仍然不以它的标准为标准。我有一位同事,他从事的是一部古代经典著作的翻译和注释工作,工程巨大,花费了十几年。虽然很长时间都看不到成果,但所有的同行都知道这个工作的价值,因此尽管当时还没有多少文章发表,但他仍然获得了名校的终身教职。
是的,所以,这样的评审工作量非常大。但是,了解本专业的同行在研究什么,达到何等水平,有哪些学界新动向,这对于自身的研究也是大有好处的
同行评审,不仅能保证专业性,还能够促进整个行业研究的发展。但是,同一专业的研究者毕竟人数有限,低头不见抬头见,如何避免人情的作用?
假如评审委员会的成员名单被人泄露出来,那么谁泄露了名单,谁就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更重要的是,在美国学界,大家都十分爱惜自己的学术名声。硬性的法律规定并不能约束所有事情,口碑的影响力也很大。
刘禾:保持健康良好的学术生态,我的建议是,首先是要保持一个相对稳定而不受外界干扰的学术界。首先必须从博士生教育这一环节开始。还是以美国的一流研究型大学为例,一个学生攻读博士,其求学费用都是由学校的研究生院负担。因此,每年每个专业的博士生招收的数量并不多,一般文科需要7-8年,毕业后,基本上都是当教授或专家。如果拿着博士学位去社会求职,许多机构、公司不可能要你———因为学历过高,成本也太大。
最近申请高校的人增加了许多,本科生和研究生会扩招一点,因为这两类学生的教育是收费的,学校出于利益考虑会有限度地扩招。博士生不但不会扩招,还在缩减名额。博士生扩招,它会破坏生产学者和教授的体系,导致培养出来的人鱼龙混杂,“学界”的这个概念就模糊了。
我记得上世纪八十年代在哈佛读博士的时候,导师说clash设置vmware走代理,你不要急着发文章、出成果,你现在就是要好好接受学术训练,所以我们不敢轻易写论文。况且博士的课程要求十分严格,压力很大。
这在美国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它怎能保证博士教育的质量呢?美国文科的“博士后”经常是为短期内无法找到正式工作的博士提供的学术交流或专业训练的岗位,不是正式学历的一部分。
自然科学的“博士后”意味着加入某个大学或研究部门的科学研究或实验小组的工作,从事一段专门研究,同样也不是正式学历的一部分。同样,我也很诧异,我们中国有“博导”这一称谓,这在美国和世界其他地方是闻所未闻的。只要是博士毕业,进入了研究领域,就都可以担任“博导”。博导并不比副教授和教授更高级。
除了公立大学有州一级的政府拨款外,美国的私立大学的经费来源,除了一小部分为学费,还有大量的社会捐款,这就保证了学校的正常运作。
此外,美国有种类繁多、来源不一的科研基金,研究者可以提出申请,用这些钱来增设博士生、博士后的位置,吸引人才,完成项目研究。这些基金的独立运作,能在一定程度上杜绝大学教授和某些利益集团的直接挂钩。
刘禾:这在美国叫做conflictofinterest或公私之间的利益冲突。大学教授是全职工作,这个工作的性质是不允许公私兼顾,而出现利益冲突的。这是道德和法律的底线。大学教授当公司的董事长或一个公司的全职雇员就必须离开大学岗位。
不过,研究型大学的理工科、法学院、经管学院等职业学院中,经常有教授被聘为某些专业方面的“顾问”,其收入必须向大学上交一定的比例,可是一旦出现公私之间的利益冲突,此人就必须做出选择。
2008年,哈佛医学院的著名儿童心理学权威彼得曼教授利欲熏心,模糊了纯科学研究和他在某制药公司的“顾问”身份,误导公众,立刻被视为丑闻。假如这种事情不再被当作丑闻,而被习以为常,那么学术界和科学家的公信力就会消失殆尽,这对全社会来说是不可估量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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