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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达拉斯小牛”这个中文译名的这段公案,已经是老生常谈了。尽管“小牛队”一词作为英文队名:Mavericks的翻译,在我国,乃至整个亚太地区已经流行了近20年的时间,但这个译名翻译得并不准确,甚至可以说就是谬译——这一“知识点”的普及度也相当高了。
之所以一直没有更改别的译名,主要是因为“习惯成自然”,细想想也是clash软件汉化的最新版本,本来NBA联盟球队所在城市和队名有很多都经历过屡次更改,好不容易有这样一支成立了近40年,却一点这方面变动都没有的球队,还要因为当初译名者的一念之差而改口?确实有点划不来。
而这一次,恐怕“小牛”这一中文译名躲不过被斧正的命运了。今早,达拉斯的“疯子老板”Mark Cuban在球队官方微博上专门针对此事发布了一段视频,视频中Cuban表示要挖一挖Mavericks中文译名的“坟”,并向广大中国球迷征集翻译更准确的球队中文名,代替“风马牛不相及”的“达拉斯小牛”。
当然,不求甚解从来都不是应该提倡的态度,所谓“习惯成自然”也绝对不能成为纵容谬误的理由。错了的东西肯定是要改正,可首先要保证它确实是错的。但说句实话,“达拉斯小牛队”这个译名罪不至“死”。
主张更换“小牛队”这个名字的人,一般都会强调Mavericks这个词原意的泛指,以及球队Logo上面明显的马头。他们觉得美国西部“尚未打上烙印的小牲口”这种意向,和队徽上如假包换的一张马脸,附以“小牛”的名字的确有点对不上号儿。
但其实,如果从词义上看,Mavericks并非向人们说的“和牛的概念一点都不挨着”。相反,Maverick在美国西部文化中更多就是用来指代Cattle(牛的总称或黄牛),而并非单独特指House或者Colt(小马),所以严格来讲,将Mavericks翻译成“小牛队”并没有什么原则性的错误。当然相比较来说,“小牲口”更符合Maverick的原意,但用泛指的概念来命名球队,怎么也没有固定的一个名字耐听。
至于队徽上的马头,个人认为就更不能称其为必须要改换队名的理由了。因为大家知道,NBA联盟乃至北美四大职业运动联盟的很多球队历史都非常悠久,而主场、队名和球队Logo的变更频率相对也比较大。就像Mavericks虽然从1980年建队以来一直都没有迁址,更名,但是队标却更换过数次。
而除了目前使用的这个蓝色的Logo是以“马头”呈现的之外,球队始创时的Logo和后来改过一次字体的版本,上面都没有明确的动物意向。而是老球迷们熟悉的篮球、字母M,加上白色牛仔帽的组合——对了,我们的大郅登陆NBA第一年,身上穿着就是带有这个Logo上字体的小牛球衣。事实上,用这些元素来表示一支德州球队也是非常合适的。
如果计算一下时间,目前这个“马头”Logo(在不考虑颜色微调的情况下)小牛队已经使用了16年,而在此之前,从1980年到2001年这段更久的时间,他们用的都是没有“马头”的老Logo。所以仅仅因为Logo上有马,就改换队名翻译,并不明智。队名是死的,Logo是活的,以后说不定还会换,对吧。
不过,究其根源,以Maverick这个词形容未打上烙印的牲畜,是因为一位19世纪中叶的政治人物——德州圣安东尼奥市的第108任市长——萨缪尔·马夫里克(Samuel Maverick)这位市长在任期间,最反感的就是用在牲畜身上烙下印迹的方式标注所属权。所以后来,人们就用这位从来都不这么做的市长的姓氏Maverick,来特指那些没有标记的牲口了。
Maverick这个词在西方世界使用率比你想象的要广泛:汤姆·克鲁斯在他的成名作之一《壮志凌云》中所扮演的男主角Pete Mitchell绰号就是Maverick;1994年梅尔·吉布森主演的喜剧片《超级王牌》,原名就叫Maverick;
漫威的X-Men系列,和“黑马”漫画公司都推出过名为Maverick的漫画故事集;英国的一种巧克力,南非的一本商务杂志,都叫Maverick
另外即使是在运动领域,叫Mavericks的球队除了小牛队外也有不少——据统计,算上北美各个项目和级别的运动联盟,以Mavericks作为队名的球队有20多支,比较典型的是曾经ABA的一支球队——Houston Mavericks,尽管这支球队只存在了一个赛季,但看看它队徽上的动物,可的确是牛,而不是马喔。
说到这儿,不知道你是不是对“小牛”这个译名另眼相看了呢?而且,说Cuban有点神经过敏的原因还有一个,那就是——将英文队名翻译成中文本来就不是一件单独考量“精确度”的事情,因为在更大的范畴里,有些球队的名字直译起来效果反而并不好。最后,老编列出了北美四大联盟的一些比较有特点的球队名。我的看法是:这些队名相比较Mavericks为“小牛队”,要更难翻译一些:
今年闪电队从圣迭戈迁址洛杉矶,虽然名为“闪电”,可这支球队的队名既不是Lightning,也不是Thunder,更不是Flash或Bolt什么的……而是原意指充电器的——Chargers。这个词另有战马(另一版Logo上也是马头)、袭击者的意思。仅仅译为“闪电”,多少有些单薄。
比起小牛,“尼克斯”这个音译的队名似乎更为词不达意一些,但却是最好的选择。Knicks全称Knickerbockers,而Knickerbocker,最早指的是一种类似灯笼裤的服装,因为最初移民美国纽约的荷兰裔居民爱穿这种裤子,所以用它来指代纽约人。但要是翻译……尼克斯队,“灯笼裤男”队,你选哪一个?
在职棒大联盟,道奇队是一支神奇的球队,不只因为他们骄人的战绩。道奇队1958年才来到洛杉矶,此前70多年都在东海岸的纽约布鲁克林。这也就解释了这支球队名叫Dodgers的原因——Dodger实际上是黑人区的俚语,指的是身手矫健的闪躲者——由于纽约曾经颇具规模,密集无序的城铁系统,行人们外出时经常要闪避来往的车辆而得名。所以要是翻译成“闪躲者队”,不但和现在所在的城市LA难以搭调,而且还会比较奇怪。
北美冰球联盟的传统强队加人队,球队英文名为Canucks。Canuck也是美国俚语,原意指的是法国裔的加拿大人,而且用法颇为口语化,类似于“加拿大佬”这样的称谓。慢慢也成了加拿大人的特指。而“加人队”这个译名看似敷衍了事,实则非常高明——“加人”是“加拿大人”的简称,无论读音长短还是化繁为简都很契合Canucks。而且也能和另外一支NHL球队:蒙特利尔加拿大人队予以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