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ash 安卓如何设置全局
正义作为一种价值,并不能抽象地、外在地规定种种不同的文化与信念。正义本身也是文化的一部分,也需要以某种价值信念为依托,才可能成为个体与共同体连接的桥梁、思想与现实结合的交界点。
社会主义理想生活在实现文明和谐方面具有优越性,这种优越性是由生活于其中的每个公民通过遵照内心的理想信念,践行正义行动而形成的。
欧洲难民危机此起彼伏,世界范围内大小战争不断,这些事件让“文明冲突论”屡屡成为人们讨论的焦点。“文明冲突论”可追溯至亨廷顿1996年出版的《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一书。这一观点引起了长久的争议,一方面,文明冲突在人类历史中确实存在;另一方面,文明冲突论掩盖了西方文化中心主义。因此,在文明多样化、价值多元化的今天,有必要提出一种文明和谐论、文明共存论,以实现文明之间的平等交流互鉴。在此背景下,当代正义理论的研究也开辟出新领域,传统分配正义理论因忽略多样性差异而备受质疑,西方自由主义正义理论逐步发生转向,试图回应多元主义的挑战。然而clash 安卓如何设置全局,自由主义正义理论能否中立地对待多样性文化?一种立足文明共存的正义观何以可能?从当代正义理论早期代表人物的思想转变中可以看出,他们的正义理论逐渐将“多元”“承认”“共同体”等核心议题纳入进来,在此变化过程中,马克思主义阵营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正义问题一直是时代的重大议题,2024年7月18日发布的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也强调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正义论》语境中,罗尔斯的核心观点在于为个体的行为留下空间,正义为个体自主性提供保障。部分批评者认为,罗尔斯的“作为公平的正义”是一种普遍性道德观念,这意味着作为公平的正义和根本性的多元主义相冲突。面对日益多元化的社会以及多元主义思想浪潮,后期罗尔斯强调政治性正义观念可以独立于形而上学,也就是说,正义并不依赖于任何普遍真理或人本性观念。因此,罗尔斯试图论证,在一个民主政体中,不管公民拥有何种多元信念,总是能够对某种正义达成共识。这种政治性的正义观念能够使分歧与冲突被限定在一个范围内,公民可以从这一政治性正义观念出发,来检验社会制度与政治制度是否正义。
“政治性正义”在罗尔斯之后得到进一步发展,自由主义者围绕国家政府“中立性原则”进行了一系列讨论。德沃金进一步指认,自由主义认同的平等是指政府平等对待所有公民,只是就何谓是“平等对待”而言,不同的自由主义者或许有不同的看法,但重要的是,平等对待本身独立于个体对美好生活的理解,即正义、平等等政治价值总是超越于个体对生活的基本看法。罗尔斯的“政治正义”或德沃金“平等对待”都是为多元化的生活理念划界,因此,“正义”优先于“善”。从表面上看,政治自由主义试图用政治原则约束个体多元化理想,同等地对待所有不同的善;实际上,政治自由主义将自由主义崇尚的价值原则置于优先地位,暗中促进了自由主义的善生活理想形成。
在当代政治哲学中,G. A. 科恩等分析马克思主义者由于较多地探讨分配正义等问题,往往被认为背离了马克思的思想,走向了自由主义尤其是自由平等主义者的路径。尽管科恩的政治哲学在方法论层面有一定的局限性,但将其理论简单归结为自由平等主义的补充修正,则忽略了其理论与自由主义正义论的根本区别。实际上,科恩不仅提出了批判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新思路,而且也设想了独创性的社会主义理想方案,在社会日益多元化的今天,这一方案有助于我们理解理想信念与社会主义的内在联系。
如果说罗尔斯等政治自由主义者关注的平等是以权利为基础的,那么科恩支持的平等主义则是以人和人的关系为根基的。政治自由主义者的公平对待暗含了人与人之间的竞争性,因为存在竞争,越来越多更精细化的差异都被要求能够被公平对待,但科恩等社会主义者更关注的是人与人的关系问题。也就是说,人与人的平等不是因为一个人与另一个人在某些根本特征上相同,而是因为关系本身就是对自身的规定:人在实践活动中满足着他人的生存需求,反之也一样。因此,人并非抽象的存在,而是切实地存在于社会交往关系之中。科恩的这些主张正与马克思把人的本质定位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遥相呼应。科恩认同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国家与市民社会对立二分的批评,他坚信公平正义并不能在政府与社会力量对立的前提下实现。所以他提出实现平等的方案是“自愿平等”,这意味着个体发自内心践行平等主义的信念:将他人看作与自己相同的人,从他人身上能发现自身。“平等”由被动转为主动,在此条件下,个人自我实现与社会公平正义得以相互促进。
“野营模型”作为科恩的社会主义理想模型,实际上就是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平等原则与共同体原则。自由主义批评者往往误解了科恩的这一模型,认为对共同体的重视会导致目标一元论,是对分配正义、个体自主的背离。这恰恰反映了自由主义批评者未能跳出自由主义式的平等主义假设。实际上,作为一种理论上可能的方案,“野营模型”反映的是平等主义者实现自身生活理想的方式,而不承诺所有不同的善生活理想都必须得到共同实现。
通过分析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可以发现政治自由主义并不能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相比之下,科恩的社会主义理想模型论证了个体自主性与正义的共同实现。由此我们可以进一步论证,政治自由主义从权利出发,并不能给予多元文化足够的发展空间,但科恩的社会主义看似会导向目标一元论,实际上却论证了正义与多元得以兼容的可能性。
罗尔斯、德沃金等政治自由主义的方案在自由主义内部已受到挑战。“中立”意味着无差别对待各种不同的生活理想和文化,但“中立”并不意味着符合多元主义的要求。以正义原则为差异化的生活信念划界,不过是回避作任何的道德判断,任由不同的价值信念作斗争。进入到文明冲突的层面,政治自由主义实际上遵循了市场逻辑,即放任不同的文化在政治、经济、军事等力量的裹挟下进行不公平的斗争。文化市场化带来的弊端显而易见,即文化商品化,不考虑艺术性、创造性,仅仅考虑效益和利益。因此,在自由主义框架内探讨抽象的生活理想、信念以及文化,无法真正实现公平正义,也无法有效促进多样化的文化相互影响、发展。因此,政治自由主义尝试以政治原则约束差异化善生活理想,看似论证了自由能够为多元主义提供保障、与政治保守主义相区分,实际上并未能为政治自由主义辩护,甚至成为了保守主义的支持者。
在科恩看来,社会主义社会是一种自由、平等、共享的正义组织,也代表了平等主义者的生活理想。如果这一生活理想本身不允诺多样化的生活理想的共同实现,那么这一生活与多元主义的关系是什么?科恩关于平等的理解为我们理解文明之间的关系提供了启示:平等意味着个体之间的相互确立、相互承认与相互成就,文明之间的关系亦是如此。在全球化的时代,每一种文明都并不能独立于世界历史而独立存在。每一种文明在发展过程中,必然不断汲取其他文明的资源,即便在对抗与冲突中,也是以反面的、碰撞的形式进一步确立自身的存在。更为重要的是,科恩在论述社会主义社会时为文明和谐共存指明了一条可能的道路。文明和谐共存的状态不是在被动等待中实现的,也不是在争夺中获得的,而是在一种将平等、尊重、对话、包容视作自身责任的实践过程中实现的。因此,有必要培育立足于马克思主义思想的社会主义文化,使公民个体的理想生活信念与社会发展的美好前景达成一致,使个体追求美好生活的同时促成多样文明交流对话。
总而言之,正义作为一种价值,并不能抽象地、外在地规定种种不同的文化与信念。正义本身也是文化的一部分,也需要以某种价值信念为依托,才可能成为个体与共同体连接的桥梁、思想与现实结合的交界点。因此,对比罗尔斯和科恩的正义理论可以发现,社会主义理想生活在实现文明和谐方面具有优越性,这种优越性是由生活于其中的每个公民通过遵照内心的理想信念,践行正义行动而形成的。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G.A.科恩的社会主义规范理论研究”(23YJC720009)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