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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财务预算为手段,全面实行预算管理、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及财务控制力,充分合理运用资金,加速资金周转,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年度预算和月度预算是公司绩效考核的核心依据之一。
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财务预算的编制及实施,年度财务预算、月度财务预算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同意后下达执行。
一、公司采用自上而下的零基预算模式,总经理办公会于每年12月15日前下达下年度工作计划大纲,各职能部门根性据此指导年度预算与工作计划的制订。
二、各职能部门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工作计划大纲,按照财务管理中心的编制要求(以通知形式下达),合理预测并编制本部门下年度财务预算,形成下年度《资金收支年度计划》。资金收支年度计划应分项列具收支项目及金额,收入包括融资流入、销售收入、租赁收入、营业外收入等所有现金流入,支出包括工资、奖金、员工福利、办公费用、车辆费用、工程支出、广告费、业务费、固定资产支出、税负支出、归还借款支出、财务费用、投资预算等所有现金流出,在每年1月1日以前经各中心总监签字后报送财务管理中心。
三、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工作计划大纲精神及各职能部门提交的年度预算,从公司全局的角度对年度计划的资金进行综合平衡和审核并提出调整修改建议,形成年度财务预算。
五、每年1月28日前,本年度财务预算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并经集团总裁签发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一、各职能部门在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的同时,集合部门工作计划和其他相关情况,编制月度财务预算要点。
二、部门月度财务预算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年度预算和月度预算要点进行详细分解,编制《资金预算表》及附注说明,形成月度预算。
四、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年度财务预算、公司工作计划、部门工作计划、(预期)公司资金状况等综合考虑汇总并审核月度财务预算。
五、财务管理中心于每月30日下午17点以前将下月预算交计划管理中心,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下达执行。
一、每年六月份,总经理办公会对本年度财务预算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经公司总经理签发后调整生效。
二、每月编写预算执行报告。每年编制年度预算总结分析报告,并作为编制下年度财务预算的决策依据。
四、财务管理中心必须经常检查、分析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认真考核财务成果,反映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及处理意见。
二、未列入当月预算而因工作确需开支的,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预算外追加申请,并按相关程序报批后执行,原则上每月不超过一次。
未及时登记和反馈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而致使费用超预算开支的,给予财务管理中心总监每次50元的罚款,给予经办责任人每次100元的罚款。
未按时、按要求上报年度财务计划和月度财务计划的,给予部门总监每次100元的罚款,给予经办责任人每次200元的罚款。
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税务筹划报告、纳税申报表等;内部管理会计报表还包括:资金计划,资金动态执行情况表、以及公司内部规定需要报送的各种管理报表、报告。
二、财务管理部门必须保证所提供会计信息的及时、客观、准确、完整,全面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编制会计报告时,在会计计量和填报方法上,应保持前后会计期间的一致性。会计报告不同报表之间的相关数据应保持一致。报表附注、说明清楚明了,符合规定要求。
五、按月、季、年分别编制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表,并做到月度有情况说明,季度有重点分析,年度有财务情况全面分析。
会计报表都必须以公历年度作为会计期间clash 端口为0,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内部报表自公历2月1日起至次年1月31日止);
一、公司的财务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的时间统一截止为每月28号,下月资金计划表及附表于30日上午上报,会计报表于次月6日前上报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门;
三、项目开发是纳税筹划的重点,项目税收筹划应从项目策划开始,统筹考虑项目开发方式、合同签订、款项支付、销售方式等进行全方位整体筹划,并形成税务筹划报告。
二、对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或异常财务事项,应立即上报公司总经理、董事会、集团总裁和财务管理中心并提出解决方案。
二、发生的大额现金长款、业务差错、透支、以各种方式提供的融资和担保、向银行贷款、对外投资及其它重大事件。
一、员工离职时,行政管理中心应通知财务管理中心,由财务管理中心查明是否有借支款项等应扣款项。
财务人员未按照国家相关会计制度和准则及公司规定及时编制会计报告,或者所提供会计信息的出现重大错误,处责任人500元/次的罚款。
一、不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或者在未召开股东会的情况下进行利润分配的,追缴所分配的利润,并处责任人 2000元/次的罚款;
第五条 员工离职时,行政管理中心未应通知财务管理中心而未扣回借款的,由责任人按实赔偿,并处责任人 200元/次的罚款。
第一条 为了有效地控制工程成本支出,规范材料采购和材料款、工程款的支出,以降低开发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成本控制过程中的财务管理,是对开发成本进行管理、控制、监督的财务管理规定。
二、本制度所称的工程项目,为开发成本的各种项目,包括前期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公共配套工程等项目。
第三条 成本控制过程中财务管理与控制的重点:招标与采购的价格监控、工程签证监控、预结算监控。
第一条 成本控制过程中的财务管理包括项目预结算管理、材料成本中的财务管理、工程项目中的财务管理和对开发成本的日常财务管理事项四个方面内容。
一、项目预结算中的财务管理主要包括项目预算时寻求成本降低的办法,对项目预结算进行监控管理,同时对施工管理部门和成本执行部门的工作质量进行财务审计监控,防止漏洞及避免损失。
二、材料成本中的财务管理指材料价格管理。主要包括招议标价格管理、材料价格管理、材料款支付管理、材料价格信息管理、其他成本日常管理。
三、工程项目中的财务管理指工程支付管理。主要包括工程预结算控制管理、工程款支付、工程签证管理、建设过程中水、电等杂费管理、与物业公司衔接水电的财务管理等。
四、日常财务管理事项为财务管理中心对开发成本过程中的重点控制事项管理和对开发成本分析与调查。
一、工程管理中心:负责预结算工程资料的提供,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配合复审和三审预结算工作。
二、成本控制中心:负责预结算的编制;按公司预算成本目标组织实施和控制;对工程管理实施全方位现场监控;配合复审预结算工作。
三、财务管理中心:负责预结算复审,对项目结算质量的最终结果负责;对成本控制过程中的重要节点进行监控。
一、成本控制中心在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前,将材料采购合同审批单送财务部门审核,财务管理中心应对材料采购合同中涉及到的数量、价格、合同金额、付款方式等进行审核并签字。
二、成本控制中心在确定招标合同前,事先应将招标合同评审表送财务管理中心进行审核;财务管理中心应对招标涉及到的数量、价格、合同金额、付款方式等进行审核。
三、财务管理中心在审核材料采购合同时,应做好价格咨询,咨询单位应不少于3家。对材料价格与市场价格相差较大(超过5%)的材料采购合同行使否决权,并有权对上道程序责任人处以罚款,如另经查实财务管理中心核价人所核价格高于市场价格5%以上时,对财务管理中心核价人处以双倍罚款。
一、财务管理中心应安排专人负责材料信息咨询管理工作,包括建立主要材料价格咨询台账或材料价格电子信息库。
二、材料信息咨询管理员每月不少于二次更换价格咨询台账或材料价格电子信息库,检查其价格是否与随市场行情变化,并每半月向公司报告主要材料价格行情。
三、采购和招标价格审核由财务管理中心由材料价格信息员负责,材料价格信息员应在材料采购合同评审表上签署市场价格情况,如有更优替代材料,可提出意见或建议。
二、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工程管理中心填制的领料单分单位、分品种建立材料明细账,并于每月29日与工程管理中心核对材料的收、领、存情况。财务管理中心每月底应会同成本控制中心清理施工单位领料情况,凡无合同约定的,一律从下月工程进度款中扣回材料款。
三、财务管理中心每月29日会同工程管理中心、成本控制中心对库存材料进行一次盘点,3天内将盘点结果书面报告公司领导。
四、成本控制中心对工程管理中心提出的材料采购事项,应根据库存材料数量和工程进度情况于每月25日制定下月度采购计划并编制采购预算,并对采购的数量、规格、型号、质量负责。财务管理中心对不合理的材料采购计划提出意见,有权向公司领导提出中止和更改不合理的采购计划的建议,以避免公司损失及过度占用资金。
一、财务管理中心应对材料入库单进行审核,审核入库单是否有工程管理部门验收人员和成本控制中心采购员签字确认;审核入库单内容是否和票据、合同内容一致(包括材料数量、质量、价格、规格、型号、厂家等)。
二、 财务管理中心在审核材料采购资金使用申请单时,审核材料入库单、发票、合同是否相符并签名。在支付材料款时,一律按照材料款支付流程办理,在相关部门和公司领导签署同意付款意见后,才可支付,缺一环节,财务有权拒绝支付。
三、甲供材料的采购,财务管理中心应协助成本控制中心做好与乙方的结算,并在结算前全部扣回甲供材料款。
一、工程款支付原则上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结算,确需使用现金方式支付的,应书面说明情况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用现金支付方式。
1、无工程款资金使用申请单的,或在工程款资金使用申请单上缺相关部门和公司领导签署同意付款意见的;
三、财务管理中心每月28日应会同成本控制中心和工程管理中心核实每一个工程项目的进度,如核实至本月止累计付款超过本月工程进度,中心应在下笔工程进度款中扣除超付款。
一、财务管理中心在支付工程款时原则上应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正式的建安发票才可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如未提供正式的建安发票,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如属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财务应扣除相关税金后才可支付。
二、财务管理中心应根据合同金额、工程进度款、预决算金额、已付金额、已收发票等内容分单位建立电子台账。
三、施工进行到一定程度,如果有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等款项的,应由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合同约定将预付的款项逐步在进度款中扣回。
四、财务管理中心每月3日前对上月工程签证单进行核对,以避免重复签证的现象。工程管理中心或成本控制中心必须无条件积极配合,提供工程签证单明细表、工程签证台账等。
五、签证管理中,财务管理中心应建立工程签证台账。工程管理中心每周星期五下班前将本周原始签证单送公司档案室存档并报财务管理中心备案,每月3日前,成本控制中心汇同工程管理中心与施工方核对上月签证单,完毕后三方在核对清单上签字确认。每月5日前,财务管理中心将上月所有工程签证与成本控制中心或工程管理中心提供的原始三方核对清单进行核对,核对完毕后,财务在三方核对清单上签字,原件一份留财务,一份由成本控制中心在6日送档案室归档。
六、财务管理中心一律凭成本控制中心和工程管理中心、监理公司总监签字认可的签证单作为工程款结算的依据。签证单项金额在30,000元以上的,成本控制中心应通知财务管理中心进行现场核实签字。
七、具备结算条件的项目,由工程管理中心和成本控制中心负责实施。经公司验收合格的项目才可办理结算手续。对不符合结算手续的,财务有权拒付工程款。
八、财务管理中心根据成本管理中心提供的《工程扣款通知书》进行编号管理并建立工程扣款台账,在每次支付工程款时,财务管理中心应与成本管理中心将工程扣款金额核对一致,并负责扣回应扣款项。
九、财务部门在支付工程尾款时,应会同工程管理中心和成本控制中心确定无质保金、无维修费、无代扣款,无工程扣款、和发票到齐等后才可支付。
一、财务管理中心根据成本控制中心编制的施工单位用水电清单,复核其水电数量、金额,并分单位设明细进行核算。
二、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财务管理中心应扣除施工单位应承担的水电费。财务管理中心每月根据公司成本控制中心提交并经施工单位确认的水电费耗用明细原件进行扣款。
三、财务管理中心每月5日前与工程管理中心、成本控制中心核对上月施工单位用水、用电情况,排查异常用水用电情况,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公司领导。
四、每一个施工单位进场3个工作日内,由成本控制中心根据合同金额、预决算金额等编制公司应扣施工单位各种款项明细表,并将此表送财务管理中心一份,其表内容不少于甲供材料款、审计费用、维修费用、施工管理费用、定额测编费、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等。
五、财务管理中心将应扣施工单位款项录入工程款账务管理电子台账,并每周向成本控制中心反馈应扣回金额是否变化和是否存在遗漏项目,在支付每笔工程款时,两部门核对一致并扣回。
一、在楼盘交付使用前,财务管理中心根据成本控制中心编制的物业公司用水电清单,复核其水电数量、金额。财务管理中心应将发生的水电费用在支付的前期物业管理费用中扣回,或根据前期物业合同列入公司成本费用。
二、在楼盘交付使用后5个工作日内,财务管理中心应督促行政管理中心办理该楼盘水电户名更名手续。在楼盘交付使用后,该楼盘水电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财务管理中心不得支付该楼盘的水电费用。
第二条 财务管理中心应根据公司成本预算明细项目进行成本核算和控制,建立成本控制预警关键点,建立成本管理台账及时向公司领导和成本控制中心反映成本是否突破情况,并每月编制成本预算执行情况表及分析报告报公司领导、送成本控制中心。
第三条 财务管理中心每月应根据成本控制中心的需要,及时提供与成本有关的财务数据,以便成本控制中心收集日常成本管理指标报表和对成本进行分析使用。
第四条 财务管理中心每月应配合工程管理中心、成本控制中心、行政管理中心等部门对成本项目进行检查和监督(检查和监督内容包括经济合同、工程进度、材料出入库、工程预决算、材料工程款支付流程等),编写成本检查和监督报告报公司领导。
财务管理中心审核内容:采购申请单、入库单、发票及明细附件是否齐全,金额、数量、规格型号是否一致。
成本控制中心申请付款 行政管理中心审核 财务管理中心审核 分管副总审核 总经理审批 财务支付
财务管理中心审核内容:采购申请单、入库单、发票及明细附件、合同是否齐全,金额、数量、规格型号是否一致,是否按合同规定付款。
成本控制中心申请付款 行政管理中心审核 财务管理中心审核 分管领导审核 总经理审批 总裁或招标委员会、监管审批 财务支付。